国家发展改革委: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立13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2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改革国共个跨介绍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王心同在发布会上表示,委截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至年制初步建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底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我国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细化实化。国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省流提高补偿标准,域生完善补偿政策。态保建立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护补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持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偿机推进禁牧封育和草畜平衡;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国家改革国共个跨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予以支持。发展同时,委截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至年制推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二是我国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的合作网络织密织牢。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区域间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出台建立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指导意见,推动区域间生态保护合作走深走实。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浙江和安徽率先建立跨省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广东分别和广西、福建、江西在九洲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东江流域开展多层次跨省沟通协作,北京、天津分别与河北加快建立潮白河、引滦入津上下游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据统计,到2021年底,全国共建立了13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我国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取得重大进展。2016年,国办印发了《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开展试点的水电、矿产资源开发主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农民共享资源开发收益的新机制,走出了资源开发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的新路子。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实践,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领域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绿色金融、绿色标识、绿色建筑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王心同表示,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丰硕成果,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区域合作共治、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贡献了积极的力量,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重点工作,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法治保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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